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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肇事司机无责任

肇事司机无责任

  案情经过:

  今年6月,投保人张某驾驶着自己的爱车在一段封闭式的高速公路上正常高速行驶,一路人李某忽然翻越高速公路上的栏杆进入高速公路。张某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刹车,将李某当场撞死。

  后来经当地交通大队勘察认定,所有责任都应该由李某承担,张某应属于无事故责任。但根据5月1日后实行的道交法,即使张某无责任,也应当承担对李某的经济补偿。而当张某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时,被保险公司拒绝。保险公司的理由是,既然投保人是无责任的,我保险公司当然不对三者险进行赔付。

  分析:

  这是目前道交法实施后一个争议非常大的问题。一方面,道交法为了更多维护弱者的利益,将赔偿的责任更多地加到了汽车驾驶人员身上,即使无过错也要承担相当的经济责任;一方面,保险公司拒绝为无过错的投保人进行理赔。这使无过错的驾驶人员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为交通肇事逃逸埋下了很大的隐患。但到目前为止,这种情况确实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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